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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快篩證明才能上班?非因應疫情中心不可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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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已四天,年前疫情一觸即發,又經過年大量群聚,現在大家都很怕怕😱
聽聞許多公司要求員工需提供快篩陰性的證明才能上班,但這件事究竟有沒有道理?公司可以這樣片面要求員工快篩不然就不給上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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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對此表示,
如果企業是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引,而要求員工需提供快篩證明,例如為維持醫療及防疫量能的工作者,此時員工應配合辦理,如員工不配合快篩導致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可能不發給薪資。
此外,雙方或可協議留職停薪(個人認為也可以協議居家辦公),但雇主不能強迫留職停薪,要雙方好好說覺得留職停薪是好的處理方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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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業不是前述防疫指引規定要提供快篩或陰性證明的行業,但企業想維持職場環境安全而要求員工快篩,那這屬於「企業營運管理需求」,這時候雇主就「不能」強制員工配合,也不能因為沒有陰性證明而不讓員工出勤上班,更不能因此拒發薪資或逼迫員工留職停薪(但我再強調一次職務適合的話還有居家辦公這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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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希望勞資糾紛能夠少一點,疫情之下雇主跟員工都不容易,尤其現代社會幾乎大家都有多重身分,小編建議雇主也許能適當補助篩檢費用,和員工共度疫情時期。(勞動部也是說雇主宜負擔費用而已啦,勞動部都這樣怕惹事!!(小編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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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
ETtoday🔗https://reurl.cc/LpazlK
蘋果新聞網🔗https://reurl.cc/02K84l
勞動部說雇主宜負擔用🔗https://reurl.cc/Kp8n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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