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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死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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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有名新北市衛生局的女職員輕生跳樓,而在她做出極端選擇前,在𝐅𝐚𝐜𝐞𝐛𝐨𝐨𝐤發文控訴被前主管某長照機構執行長性侵!
雖然事件發生後有引起民眾關心,但在去年經檢調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沒有因果關係所以不起訴(想當然對方否認)。
不過高檢署發回再議後,對比家人同事等證人陳述,認為女職員輕生前的發文可信度高,故在2022年1月5日改以《刑法》強制性交而致人於死、強制罪起訴該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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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信(鍵盤法官是我
不會有人用這跳樓真死亡來造謠性侵這件事
(有什麼好處嗎她都死了又享受不到
這種事真的到處都有,看了心情好差
希望每位可能會遭遇到性侵的人們能知道,𝗨𝗙𝗖選手金東炫說,打右邊肝臟處會讓對方會無法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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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原━━━━文━━━━━━
公視新聞網➡https://reurl.cc/nEoa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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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衛生局女職員墜樓案 前主管遭控性侵今逆轉被起訴【更新】
許伯崧/綜合報導發布時間:2022-01-05 17:03 更新時間:2022-01-06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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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職員前(2020)年7月深夜墜樓輕生,生前6小時在臉書發文控訴遭前主管、在某長照機構任執行長的廖姓男子性侵,全案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去年檢方調查後以證據不足不起訴,但經再議發回後,今依強制性交因而致被害者羞憤自殺及強制罪嫌起訴廖男。
在新北市衛生局任職的林姓女子,生前在臉書留下千字文指遭前主管廖男性侵,6小時後自高樓墜落身亡。林女父母向檢方提出告訴,惟廖男否認犯行,全案經新北地檢署偵查後以證據不足,且難以認定林女死亡與兩人間性行為有因果關係,予廖男不起訴處分,高檢署發回再議,廖男仍否認強制性交致被害者羞忿自殺,僅坦承有拉扯林女。
檢方重啟調查後,仔細查看林女生前全部臉書發文,以及比對衛生局同事、被害者父母等人證詞後,認林女貼文可信,改判廖男涉嫌強制性交,導致被害人羞忿輕生死亡,將他起訴,並請法院針對性侵部分量處廖男15年徒刑、強制罪部分1年徒刑。
林女哥哥對此在臉書發文表示,心中的某一塊依然拒絕面對妳的離開,時間過了一年半,並不覺得自己幫妳做到什麼事情。
林女哥哥說,現實不是電影情節,真相不是想查就能完整跑出來然後Happy
End。他說,他很害怕真相會不會被黑幕掩蓋,一條生命以死證明清白,卻成為社會事件的小小篇幅看過就忘。
他表示,這段時間承蒙許多人無私的幫助,終於將此案送進法庭,這次的再議成功,真的很感謝檢察官看到了在隱密犯罪中,被害者無助恐懼的心境,並請大家持續關心,不要忘記那位女孩。
6日中午,新北市衛生局對《公視新聞網》表示,衛生對同仁發生事故深感難過及遺憾,在案件發生之後主動配合並協助檢調單位進行調查,也協助家屬後續事宜,至於該案偵查尊重司法單位偵辦結果。
新北衛生局並說,廖男所任職機構的合約至今年8月到期,衛生局對此事件極為重視,重新招標時會將機關負責人品德納為重要評估依據。
━━━━━━新━━━━聞━━━━結━━━━束━━━━━━
《#刑法》第226條
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條之罪,因而致被害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殺或意圖自殺而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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