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投日為勞基法指定放假日 ❚

明天就是公投日​❗

昨天出門一趟在路上看到好多口號,很是驚奇

 

希望大家記得,

公投不是懲罰誰,也不是政黨的工具。

 

同意不同意?

我們應該好好想想,好好投票。

-


但今天要說的事是,#公投日是指定放假日

如果原本公投日那天就排定上班,那上班時間雇主都要依照平常日加班來計算支付加班費;

如果公投日那天原本是休息日被叫去上班,那雇主就要依照休息日計算支付加班費。

如果雇主不給假或不付錢,就可以使用勞基法第37條告訴雇主這是你應有的權益,還是不行就再使出第79條規定,檢舉他👻

不過一般勞工沒有要離職大概不會這麼做

我就是說說理想的情況囉

━━━━━━━━━━━━━━━━━━━━━━━━

#勞動基準法》

🔻37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前項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79條第1項第1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九條規定。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時事  

#公投 #公民投票 #勞基法 #雇主 #勞工 #勞工權益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𝗙𝗕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hugowu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