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責任制要約定合法、書面約定及雇主報備才適法

2021年的最後一個月,代表著變忙碌

今年年中ㄧ段疫情警戒,很多事情都被延後到年末也就是現在,相信大家應該都忙到很想問候誰吧

加班之時不要忘記自己的權益,比如說,加班費很重要(各行各業的老闆們要 我了)

就算當初找工作時候老闆跟你說「我們是責任制喔~」,你也要搞清楚你的職務到底是不是法律規定的責任制,如果你只是事情做完下班時間也到了才能下班的那種責任制,你可能是被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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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雇主aĸa老闆說是責任制,不見得你就真的是責任制!

#法律上有規範可約定責任制的職務內容

1️⃣監督、管理人員:

被老闆聘僱來負責事業的經營及管理工作,並對一般勞工受聘僱或勞動條件具有決定權力的主管級人員。

2️⃣責任制專業人員:

用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責任務成敗的工作者。

3️⃣監視性工作:

在一定場所做以監視為主的工作。

4️⃣間歇性工作:

工作本身以間歇性的方式進行。

即使符合以上職務內容,也要老闆跟你約定好適用責任制(書面約定),並且向主管機關核備後,才會適用責任制。

#責任制也不是說事情做完才能回家

責任制只是工時及例假、休息日與國定假日可以變動為超過勞基法規定,但還是有一定的標準及相對應的報酬。

比如說,保全人員、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漁船船員、住院醫師、銀行業、資訊服務業等常見的爆肝工作者,主管機關有就責任制適用範圍提供相關指引規定。還有如果調動你的例假、休息日或國定假日,是要給予補休或加倍給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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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推薦大家和老闆一起忙碌賺錢錢(然後花掉),不過自己的權益也要自己顧,一起ɪɴ ɪɴ再把錢錢變成喜歡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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