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的收費請假問題在疫情前就一直充滿爭議,
現在消保處指出,#微解封仍屬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
如果健身房沒辦法符合政府要求的管理措施而需要暫停營業或自主暫停營業,
業者應該主動延長會員的會籍(包含另外付費的健身教練期間),
還不能向消費者收取任何請假手續費用。
簡單來說就是不收費的延長會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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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原文如下:
健身中心降二級淋浴間仍未開放 消保處:消費者可請假
2021-07-26
11:29 聯合報 / 記者陳宛茜/台北即時報導
疫情警戒明起從三級降到二級,消保處今天說明微解封(7月13日至7月26日)與二級警戒(7月27日至8月9日)期間,健身中心收費、請假與延長會籍期限原則。消保處指出,而7月27日至8月9日全國降二級警戒期間,容留人數雖由25%之限制放寬至50%為限,但淋浴間、三溫暖、蒸氣室、烤箱等附設設施仍未開放,消費者仍得向健身中心業者請假,健身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請假手續費用。
針對7月13日至7月26日微解封期間,消保處指出,微解封仍屬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若健身中心因未能符合上述管理措施之要求,而暫停營業或自主暫停營業期間,健身業者除應主動延長健身中心會員之會籍(包含健身教練期間在內)外,並不得向消費者收取任何請假手續費用。健身中心能符合管理措施之要求(例如:量體溫、全程佩戴口罩、實聯制、保持社交距離、配合酒精消毒、人流管制等)開放場館營運,但各場館之附屬設施(例如:淋浴間、三溫暖、蒸氣室、烤箱等)並未開放,此時消費者仍得向健身中心業者請假,健身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請假手續費用。
而7月27日至8月9日全國降二級警戒期間,消保處指出,此期間與微解封期間主要差異在於場域內容留人數由25%之限制,放寬至50%為限,至於各場館之附屬設施(例如:淋浴間、三溫暖、蒸氣室、烤箱等)仍未開放,故消費者仍得向健身中心業者請假,健身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請假手續費用。
此一期間健身中心均有人數容留限制,為避免消費者白跑一趟,消保處呼籲消費者欲前往健身前,可先電話確認場館人數是否達於上限,否則請利用電話(App或其他業者提供之方式)請假,避免既白跑一趟又被扣月費。
消保處表示,二級警戒期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未禁止健身中心營運時,消費者如有「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致無法前往健身中心使用設備及服務時,係屬於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此時消費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業者辦理請假,並於請假停權期間,免繳月費,且會員權之有效期間順延。若消費者係因擔心出入健身中心恐提升感染疫情風險,而向健身中心請假,即非屬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消費者如向健身業者請假,業者得向消費者收取手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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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先做一些居家運動訓練,不然解封後去見身房慘歪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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