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請疫苗接種假期間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期間

 

勞動部本月19日發布「#勞工請疫苗接種假期間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期間解釋令」,明確指出疫苗接種假請假期間的工資及天數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解釋令自11055日生效。

勞動部因考量接種疫苗假是不可歸責於勞工或雇主的事由,並會影響勞工權益,因此發布此解釋令。

除了疫苗接種假外,「#防疫隔離假」及「#防疫照顧假」期間也都一樣,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勞動部109330日勞動條2字第1090130209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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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資 ❚​

計算事由發生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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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聊聊什麼是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定義在「#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在計算資遣費、退休金、預告工資、競業禁止等或是在你受到職業災害要補償時可能都會需要用到平均工資來計算最後的總額。

而實際上這裡規定的是「日」平均工資喔!

按照勞基法的定義,許多人會直接將事發前6個月的薪水總額6,然而實際上應該是將事發前6個月的薪水總額6個月「總日數」,這樣一來會得到日平均工資,再用日平均工資任職期間每月平均工作日數,這樣就會得到月平均工資。

🔻日平均工資🔻

事發前6個月的薪水總額6個月「總日數」

🔻月平均工資🔻

日平均工資任職期間每月「平均工作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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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明白平均工資後,再來看前面提到的疫苗接種假、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等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的規定。

如果你在疫情期間有請到這些假,要計算平均工資的時候,就得把這些日子抽出來假裝它不存在,抽幾天平均工資的計算就再往回推幾天。

舉例來說,如果我計算平均工資的起始日是4/30,但在5/20我去打了疫苗(還沒輪到我🥲)請了1天假,那我的平均工資計算始日就會變成4/29,中間的5/20直接抽掉當它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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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條2字第1090130209號令》

核釋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四款所定平均工資之計算,下列期間之工資及日數不列入計算:

一、勞工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三條規定請防疫隔離假。

二、勞工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為之應變措施,請防疫照顧假。

本解釋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生效。

#勞動條2字第1100130753號令》

核釋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四款所定平均工資之計算,於勞工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為之應變措施,請疫苗接種假期間之工資及日數均不列入計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五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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