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有一些新制要上路
覺得「#檸檬車條款」好像還不錯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8點規定:
購買新車交車後,
如果經過一定期限(不得低於180天),或
新車行駛一定里程(不得少於1.2萬公里)內,
就已經因為一樣的瑕疵送修4次以上,
仍然無法回復正常機能,
消費者可以要求更換同型(或等值)新車,或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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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原文如下:
7/1新制整理包 第6回生命表、房地合一2.0
中央社 2021.06.29
7月1日起多項新制上路,與你我生活息息相關,包括打炒房的房地合一2.0版、台鐵當日可訂票時間延長、衝刺「嗶經濟」的電支條例等,各項措施彙整你一次看。
交通部
台鐵當日可訂票時間延長
台鐵乘車當日訂票時間由可預訂開車前1小時以上的車票,延長至乘車當日可預訂開車前30分鐘車票,付款時間為乘車前20分鐘。
i郵箱公司代收貨款郵件郵資減收
中華郵政公司代收貨款郵件寄至i郵箱者,每件減收新台幣30元郵資。
郵局小額終身壽險費率調整
中華郵政調整「郵政簡易人壽安心小額終身壽險」費率、提高投保金額與放寬投保件數,每一被保險人能投保3張主約小額終身壽險,且主約保額累計不得超過70萬元。
高風險國返台國籍機組員居家檢疫14天
國籍航空公司返台機組員檢疫措施重新調整,重點高風險國家(例如印度、巴西)航線航班的返台機組員,居家檢疫14天,並於結束日進行PCR核酸檢驗。
財政部
房地合一2.0版上路
打炒房,擴大短期持有重稅範圍,個人及企業2016年後取得房地,持有2年內出售課45%,持有逾2年、未滿5年出售課45%,並納入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課徵。
金管部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與相關授權法規命令施行
整合支付工具,電子支付、電子票證統稱為電子支付業,並由財金公司統籌建置電支跨機構共用平台;擴大電子支付生態圈業務範圍,未來電支可承作小額匯兌等。
「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施行
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管理範疇且平台交易將採實名制。
反映個人傷害險實際經驗的危險發生率上限規定向下調整
個人傷害險採主約與附加契約設計的危險發生率上限,由萬分之6.5448(即萬分之8.181的80%)調降為萬分之5.7267(即萬分之8.181的70%),保戶可望降低保費負擔或相應提高保障金額。
實施台灣壽險業第6回合經驗生命表
第6回生命表反映近年國人餘命延長事實,可更合理反映於壽險業計提保險金給付責任準備金,確保業者清償能力;由於承保成本相應降低,業者將調降壽險商品定價的預定死亡率,促使壽險保費有調降空間。
提高政策型保險「小額終老保險」保額上限並放寬有效契約件數限制
小額終老傳統型終身壽險主契約保額上限由新台幣50萬元提高至70萬元,另配合保額提高,有效契約件數由2件放寬為3件。
創新性雙板「臺灣創新板」與「戰略新板」正式開板(7/20上路)
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在現行多層次資本市場架構下分別開設「臺灣創新板」與「戰略新板」,協助創新事業籌資。
造市者制度
證期局選定上市60檔、上櫃80檔股票,須符合3條件,包括上市櫃滿1年,日均量、周轉率及波動率較低,及近年財報無虧損、每股純益大於2元,且近1年有配息,希望拉高這些優質冷門股的每月平均交易量,鼓勵券商積極造市。目前已與9家券商簽訂造市合約,有8家券商是擔任造市者,提供股票報價,另有1家券商是擔任參與者,皆會積極參與股票的交易。
經濟部
公告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全面實施線上申辦、簡化變更資料程序、放寬英文名稱審核規定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檸檬車條款)修正
比照美國檸檬車條款,增加契約審閱期、訂金上限及更換新車或解約,消費者若買到瑕疵品,對權益更有保障。
內政部
實價登錄2.0門牌全都露、納管紅單交易
內政部公布實價登錄新制三法(實價登錄2.0)5大變革:
1. 成交案件地號與門牌須完整揭露。
2. 預售屋銷售前備查、全面於成交後30天內即時申報。
3. 增訂機關查核權、加重屢不改正罰責,最重可按次罰新台幣100萬元。
4. 紅單交易納管並禁轉售,違規按戶、棟處15萬至100萬元罰鍰。
5.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納管,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直接按戶、棟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勞動部
友善育兒新制
1.產檢次數:
配合預防保健,產檢次數從10次調高為14次,產檢假配合新增2天,針對給予勞工第6日、第7日有薪產檢假的雇主,勞動部將給予薪資補助。
2.育嬰留停:
放寬育嬰留停規定,勞工在子女滿3歲前,如果有少於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需求可提出申請,但每次仍不得低於30日,且少於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以2次為限,且必須於10天前預告雇主。
3.育嬰留停津貼:
育嬰留停津貼加碼,從原本6成薪資提升至8成,其中6成將由就業保險基金支出、2成則由政府出。
4.彈性工時:
若是受僱於未滿30人事業單位的勞工,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可經勞雇協商,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減少1小時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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