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屍體罪中的 #遺棄 定義。


雖然現在安全性行為的觀念普及

但還是有很多嚮往自由無拘無束的人

我懷孕但是我不說

我生小孩但是我不說

小孩死了但是我也不說 我偷偷丟到垃圾桶

結果父母不知道就倒了垃圾

小孩就隨著垃圾車進了焚化爐

妳可能就犯了

侵害屍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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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來自嗜血的

 #自由時報https://reurl.cc/R6DG8G

 #ETtoday https://reurl.cc/1gzALY



刑法第247條第1#侵害屍體罪

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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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屍體罪中的 #遺棄

  凡未依風俗習慣將人類屍體掩埋或為火化等其他適當處理,而任意地予以移置或棄置的行為。

   積極將屍體移至他地遺棄

ʀ​

   消極將屍體棄置於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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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因父母不知垃圾桶內有小孩

甚至不知道女兒懷孕

(真的好想知道女兒的身材到底怎麼不被看出來

因此父母是不起訴處分沒事。

而女兒自己生自己丟很明顯她都知道~

(這不是廢話嗎?

但是因為沒有辦法知道小孩生出來是生是死,

畢竟屍體也進焚化爐生孩子的時候又是自己生,

因此遭檢方以涉犯遺棄屍體罪起訴。

(不然也有可能是 #生母殺嬰

小編只想呼籲

如果無法承擔意外懷孕的後果

請戴套

避孕的方式很多

情急之下至少台灣到處都有24小時的便利商店

始終都是個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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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247

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損壞、遺棄或盜取遺骨、遺髮、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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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 #翁毓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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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未婚懷孕 #未婚生子 #安全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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