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最近發現,
很多人都不知道特休假是什麼有幾天,
怎麼會這樣呢~
上班不就是為了薪水休假下班嗎(我就爛.jpg)
還不清楚特休假的人看過來吧~
簡單到不行千萬別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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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休假是啥❓
☑︎勞(員)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
雇主應給予一定天數的特別休假。
就是看年資多長可以得到相對應的特別休假日,請特休假時:
►不需附理由
►不需附證明
►不會被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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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休假有幾天❓
☑︎勞動基準法第38條
勞動基準法有明確規定年資與特休假的對應區間,所以只要知道自己的年資就可以知道有幾天囉!
不過當你已經是超級老鳥年資來到第24年,特休假就會維持在30天,不會再往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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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第38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
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
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第一項所定之特別休假條件時,告知勞工依前
二項規定排定特別休假。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
發給工資。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
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
發給工資。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
額,記載於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
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勞工依本條主張權利時,雇主如認為其權利不存在,應負舉證責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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