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是什麼?什麼情況下可以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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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學運事件的後續,小編不談政治~只聊冷知識🤪 我們不要輕易批評任何人啦(但其實小編本人超碎嘴的😆) 大家國賠國賠的喊,那知道什麼是國賠什麼情況下可以國賠嗎? ⠀⠀⠀⠀⠀⠀⠀⠀⠀⠀⠀⠀ 📍國賠就是國家賠償,我們的國家賠償法是按照憲法第24條的規定所訂立。 📍那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向國家請求賠償呢? 在國賠法第2條及第3條有作出規定,而第4條則說明,受委託行使公權力的團體在行使公權力時,也被認為是公務員。 ⠀⠀⠀⠀⠀⠀⠀⠀⠀⠀⠀⠀ 簡單整理,依國賠法請求國賠時,必須符合以下幾點: #公務員行使公權力所造成的侵害(國賠第2條) 1. 對方是公務員。 2. 對方所為是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的行為。 3. 前述行為不法。 4. 對方有故意或過失。 5. 你的自由或權利受到侵害。 6. 你受到的損害與對方的故意或過失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所造成的侵害(國賠第3條) 1. 已設置完成並已開始供公眾使用的公有公共設施。 2. 該公共設施設計建造或未妥善維護致有瑕疵而欠缺應具備的安全性。 3. 你的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有損害。 4. 你受到的損害和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之欠缺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 看到這邊還有人想繼續看嗎? 我看是很難有😑 如果你認真上進想對國賠有更多認識,推薦閱讀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推出的「#國家賠償法問答手冊」👇🏻 https://law.kcg.gov.tw/nation5/nation5-5.pdf ⠀⠀⠀⠀⠀⠀⠀⠀⠀⠀⠀⠀ 🧿相關法條幫你列出來 #憲法第24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國家賠償法第2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國家賠償法第3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國家賠償法第4條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前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受委託之團體或個人有求償權。 #國賠 #國家賠償法 #憲法 #公務員 #公權力 #太陽花 #學運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FB:#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IG:@hugow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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